根據網民製作嘅「確診 COVID-19 後自我隔離日數計算機」,佢就清楚寫明係參考保安局局長鄧炳強家居檢疫日數,去計算自我隔離嘅日數。事關鄧炳強老婆同工人上個禮拜就確診肺炎,咁作為密切接觸者嘅鄧炳強,當然就要家居檢疫自我隔離啦!佢由 2 月 23 日就開始居家檢疫,去到第六日同埋第七日,就分別做咗 2 次快速測試,都顯示為陰性,咁佢就好快喺第七日驗完陰性當日就返番工,結束家居檢疫。咁所以,佢嘅做法都有佢嘅參考價值。
製作計算機呢位網民早前就打電話問衛生署,如果佢屋企人先後有人中咗,咁隔離日子係點計呢?衛生署後期就覆返呢位網民,就話係計最後一位確診嘅人士,即係如果你屋企人不幸中咗,相隔 10 日再有另一位屋企人中,咁你就係計最後中咗果個人嘅日子,去做 7 日或者 14 日嘅隔離。
而呢個計算機係點用㗎呢?
1. 打開計算機的網站。
2. 選擇第一日嘅日子,點為之第一日,網站就有解釋:「接受檢測或接收樣本翌日;如無接受檢測或接收樣本紀錄,填寫收到檢測結果通知當日。」
3. 之後下面就會顯示完成隔離嘅日子,假設我屋企人今日 (3 月 2 日) 有人中咗,而我無打第二針疫苗,咁佢就會顯示完成隔離日為 3 月 16 日,即係根據返衛生署同醫管局嘅計法,以第一日去計返 14 日後。
4. 但如果你已經打咗第二針疫苗,咁你就 Tick 返你打咗針,咁佢就會參考鄧炳強做法,第六日做一次快速抗原測試,然後第七日又做多一次快速抗原測試,如果兩次都係陰性,就可以完成隔離。但如果是但一次呈陽性嘅話,咁都係要計返隔離 14 日果個日子,即係當你無打針果個。
「確診 COVID-19 後自我隔離日數計算機」連結