FUP 公平使用政策守則無牙 無限上網不死 網友無得益

Keith Yim 2012-02-13 17:44 | 網絡消息
鬧劇一場! 版主今天經歷了電訊界的大笑話:政府的電訊政策一日內 Fail! 最慘是用家,無所適從! 講的是今天是 OFTA 電訊管理局開始實施公平使用條款守則 (FUP) 第一天。本來以為各大電訊商會取消無限上計劃,好睇過特首選舉,八小時內,主要網絡商包括數碼通、CSL 及 3 香港都宣佈繼續提供同一條款,合乎 FUP 的無限上網計劃。用家當然欣喜,但 ePrice 的版主 Keith 認為,用戶應是憂心重重,點解呢?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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公平使用條款守則 (FUP) 因投訴而起

理解今次鬧劇,我們先來講講,明明每個網絡商都會提供無限上網,突然會傳出取消的消息,主要是因為政府在 2010 年接到有關無限上網的投訴,CSL 被指在無限上網計劃中,引入限速政策,不少用家投訴在不知情的情況下,被限速,CSL 最後因此事,在 2010 年 5 月被重罰 13 萬。OFTA 電訊管理局開始與網絡商商討規管無限上網計劃限速情況,最後變為今天的公平使用條款(Fair Usage Policy FUP)守則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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在 FUP 守則下,網絡商若果要推出無限上網計劃,必須合乎兩個原則,一是沒有什麼限制,即真正無限。二是可以有限制,但要清清楚楚在計劃的廣告、說明、合約中列出來,等消費者情楚明白。這原本是好事,因為消費者理應會更清楚自已的上網計劃有什麼限制。( 按這裡有 FUP 發佈的文章回顧) 問題是,以往一套是否失效? 一定要用新 FUP 規管?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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限速 OFTA 認可
當查閱 CSL 當日因限速被罰的文件 (在 OFTA 網址有提供,全中文版),我們可以見到其實 OFTA 本身同意網絡商,在管理網絡層面,對某些對網絡容量有破壞用家,實行限速,如大家認知的過渡 BT、點對點下載行為。當日 CSL 其實明確列明在什麼情況下會限速,如時段,每月最高用量等等、限制用途等等。但最後 CSL 被罰,原因包括更改這些準則太頻繁、沒有足夠時間通知客戶, CSL 本來的限量準則太廣闊,不乎合他用來阻止少數破壞性用家的標準,連平常用途的用家也波及等等。最後被 OFTA 重罰 CSL,不代表 OFTA 不同意限速,只係限速的定義與執行手法。事實上 CSL 被罰前後,每個網絡商也有這些限速的公平使用條款,只係表達方法,實行的力度如何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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真濫用 假投訴
在 CSL 事件前後,我們在互聯網或者報刊的投訴版,也聽過不少有關懷疑被網絡商限速的投訴。版主在幾年間,聽聞不少投訴是別有用心,有不願開名的業界朋友對版主說,這些投訴被限速的人,有些是媒體的行家,自己己有多間網絡商提供的試用戶口,但也可以把自已付錢的戶口,用到每日 1GB 之多,由於他們是媒體成員,可以籍此大造文章,製造網絡商無故限速的假像,實情是他們是過份濫用。一傳十,十傳百,用家上網慢一點,就以為是限速。當然,你會是說無限上網就應無限!不過,因為手機上網是分享頻寬方法,太多人用, 有人死霸網絡,也會影響到其他人,合約亦寫明會有公平使用條款, 網絡商也是在好非常濫用的情況下,實行限速。業界朋友告知,大家常常談的 1GB、2GB、5GB 等每月用量,跟本不會引起濫用的機制。所以公平使用原則,本是針對真濫用的人。所以原本的無限上網中的公平使用政策,跟本不會影響大部份用家。有網絡商說,影響人數約 5%,有些說 3%,作為監管當局,真的要為這幾巴仙的人,無風作浪嗎? OFTA 最後引入今天的實施公平使用條款 (FUP) 守則,當中的一條無限上網計劃要做到真正無規限,既然 OFTA 一直是同意網絡商的限速在某些環境下是必需,為何又要網絡商強行執行,全裸真無限上網呢? 版主 Keith 認為是多此一舉。

弱勢網絡商 借機加價減負荷

另一條要列明無限上網限速的條款,最後變為網絡商加價的借口,大家一直怕會否是聯手加價的起點,幸好是香港五大網絡商,各擁的資源不同。最先推出 2GB 上限用量的數碼通,引起全城用家嘩然,他們要加價,相信因為他們網絡負荷極大:全港第三大網絡商之一、iPhone 高數據用量客人極多,就算推出 4G LTE,因為他們用作減輕網絡負荷的頻譜沒有大幅增加,不會明顯改善到數據用量大增的問題,用價錢減低用家的使用量,是沒有方法的方法;另一間 3 香港亦有類似的問題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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強勢網絡商  推倒重來更差劣
今次令 3 香港與數碼通一日內把無限上網撥亂反正,主角當然是 CSL,3 香港與數碼通最後的無限上網限制也跟足 CSL。不過,CSL 的無限上網,當中的守則,大部份用家都唔明白。什麼每月用量達 5GB 之後,使用網絡之優先次序將會較低。於網絡繁忙時,流動數據體驗或會受到影響,唔知佢講乜,總之 5GB 之後會有事發生,很好笑,比起當初 CSL 被罰的那份,詳細列明怎樣限速的說明書,更加唔清唔楚。但現在這些唔清唔楚指引,數碼通及 3 香港也會用,合法使用,投訴都無用。結果跟沒有規管沒分別。CSL 有本事把無限上網,又可限制濫用方式鑽回來,他們 3G 再加上 4G LTE 用的 2.6GHz 頻譜最多,全部 Ready 用得,容量夠用。3 香港與數碼通死跟,對解決他們容量爆滿問題,跟本無幫助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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當日 CSL 其實明確列明在什麼情況下會限速,如時段,每月最高用量等等、限制用途等等,比今天的 5GB 後有條件,可能有事發生的條款,更清楚。

一切回到最初點,網友用家一頭煙,網絡塞車不能改,限唔限速無從知。
用家,網友,今次鬧劇,是福是禍? 大家討論吧

版主 Keith 很少在 ePrice 發表個人感受的文章,同意與否,歡迎會員回文討論。非會員亦透過 Facebook Reply 加一把咀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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