「停產」產品與「過時」產品不同
根據蘋果的定義,過時產品是指自官方停止販售之日起已超過 5 年但未滿 7 年的產品,而停產產品則是指自停止販售之日起,已逾 7 年的產品。對於過時產品,蘋過官方商店和其授權的服務提供商尚能繼續為其提供維修服務,但前提是蘋果仍能找到該裝置的維修零件。而針對停產產品,蘋果將停止提供任何的硬件維修服務。除了 iPod 之後,這次蘋果還同時將 iPhone 6 也列入停產列表中,而 iPhone 6 Plus 則於較早之前即被列為停產。另外,2017 款的 12 吋 MacBook 與第 6 代的 iPad 亦同樣遭列此次的停產產品名單中。
蘋果於 2015 年推出第七代 iPod Nano,也就是最後一代,其採用 Lighting 充電孔,沿用前代外觀設計,僅是增加了新色,表示該款產品即將到期。遂於 2017 年中期停產 iPod Nano 7 與 iPod Shuffle,2022 年隨著 iPod Touch 7 停產,iPod 20 年的產品歷程劃下句號。
來源:Mactrast